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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良久,最終下了這個標題。自從邁入輕熟女的尷尬年紀之後,我漸漸能接受自己完全沒有當好人的慧根這件事。既然對得不到彼方相對的尊重與關懷無法釋然,那麼我乾脆選擇不原諒來善待自己。因此,這些年極力以不當好人為目標,以期能平靜的繼續後半輩子的人生。所謂的不原諒有兩種。一種是直接忽視,將那段記憶抹消,跟人交往的記憶中或許有一段是空白的。而另一種則是連人帶事全部按下DELETE鍵,如同某句曾經聽過的歌詞-我的生命中,不曾有你。既然無法認同,那就別勉強自己繼續虛偽下去了吧!

過去,我也曾許下能夠八面玲瓏、長袖善舞的宏願,但在社會這個污濁的大染缸裡浸浴久了,才體會這種人根本是少數中的極端少數,能達到那種程度簡直可媲美眾人敬仰的神佛,更何況那還需要有天份。既然沒有人能被所有的人喜歡,那麼又何必為了迎合某些討人厭的嘴臉做些莫名其妙的事?當好人並沒那麼重要吧!

 

 
曾經我跟數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傢伙鬥過幾回,縱然屢屢血流成河的敗下陣,但經驗值和戰鬥值確實提高不少。說實在這樣就夠了,至少「品人」的目光可以更精準些,對人對事的認真程度可以拿捏得恰如其分。我不再愚蠢的跟玩樂的酒肉朋友談心,並期待對方會給自己中肯的回應,那不過都是自己的一廂情願,尤其當對方根本聽不懂我說的話,隨口給的建議會讓人更混亂。我不要像握著長矛的唐吉訶德,騎在馬背上,自覺英勇的朝著假想敵前進。更不想從另一個角度來審視自己時,才發現自己根本是個不折不扣的大笑話。

在這個恐怖而骯髒的黑暗社會打滾數年,發現「品人」這件事真是重要到了極點。拋開網路上那些戴著大小面具交友的陌生人,或是路上那些擦身而過的路人甲乙丙不提,就連相交多年的朋友,甚至是血緣關係濃厚的家人,真面目都可能相當陰暗。這些事情並不是不可能,而是不說你根本無從了解,如此的差別而已。何必傻傻的野人獻曝,用熱臉貼人家的冷屁股,讓這些人更有機會丟張好人卡給自己?

雖然人應該是越單純越快樂,但我得說,人越純潔得像張白紙,就越容易被骯髒社會的大染缸染得通體發黑。因為這樣的人不懂分辨,不管是自願非自願、有意或無意識,莫名的它可能就會變成最墨黑的那一塊。我情願在染缸裡載浮載沉,用意志力支撐著不讓沒頂,也不願意是那張亮晃晃的白紙。

個人造業個人擔,既是自掘墳墓我也不攔你。山人不當好人也不當壞人,最多,當個隱形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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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蘭西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