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Francis碎碎念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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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終於在半夜2點多拼著看完了宋文帝君全套公共管理課程(Thank God!),邊看報邊把頻道從DVD轉回正常電視新聞頻道,準備關電視回房間時,一個耳熟能詳的名字-「謝明達」-這個我會詛咒一輩子的名字,冷不防的突然竄進耳中,驚訝的抬頭一看,嘖!還真的是你!你又出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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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飛逝,轉眼間已將近三個月沒有更新部落格。
2010年第一天一大早的課我就遲到,沒想到遲到的人有夠多!800人大概有一半遲到!想必大家昨晚都去跨年了唄?2009的最後一晚我在補習班上公策,回家的時候除了美麗華附近人比較多之外,其他人大概都在101了,公車一路飆得飛快,讓我來得及買蛋糕跟啤酒回家慶祝2010年的到來。

消失的幾個月裡,我每天規律在圖書館與補習班之間移動,拼命跟讀不完的書本打交道。別說跟弟弟妹妹們半年沒見到面,我現在連化妝戴隱形眼鏡這等時間都省了,每天就是拖著肥胖身軀醜化市容、有礙觀瞻的四處嚇人:D 不過咧~考上公職才是我的第一要務,其他雜事都不在我關心的範圍內,企圖破壞規矩者只有被我打入黑五類的份,喇低賽?本小姐連真命天子都沒空聯絡了,還有啥不能放棄?這輩子我沒有對某件事這麼用心過,時間是很可怕的對手,非執著難以超越。


2010年第一個願望,盼我的雙親健康快樂!只有這件事勝過我金榜題名的想望。

2010年第二個願望,我一定要考上公職!不是盡力就好,是一定要做到!!

2010年第三個願望,如果「過目不忘」跟「下筆如有神」這兩件事可以心想事成,那我真是滿足了。



祝各位事事順利,虎虎生風!
我今年還得去安太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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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識

(1)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解約)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記住!以上條款只適用於對方是公司&商家,不適用個人賣家,這次的案件剛好我適用)

所以我才說我人好咩,明知有這一條,還跟賣家耗很久

(2)消費者保護法第23  
  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
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

(3)公平交易法第21條 (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 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 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況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 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 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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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準備考試的關係,本想收山一年不更新部落格文章,沒想不到一個月就有非紀錄不可的文章得PO上網作存證,真是始料未及。

最近覺得每天單肩背一堆厚書上圖書館&補習班很累,因此在物色後背包減輕負擔,上星期在公車上看到一年輕女孩背了個ELLE
紫色背包挺好看,所以上雅拍找,還真被我找到了↓


我發現賣家在露天也有帳號,雅拍「收錢第一、有事不負責」的辦事原則讓我感冒很久,所以我準備在免刊登費的露天下標。
YA,我的右肩終於能輕鬆點了!

基於自己的習慣,下標前(
2009-08-31 22:48:22)我問了賣家紫色有沒有貨,對方回覆「有」(2009-09-0116:22:39


上圖網址: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11090713213706  (問與答)



於是我下標了(2009-09-01 23:38:45
 
上圖網址:http://goods.ruten.com.tw/item/history?11090713213706  (出價紀錄)



9
2日一大早我馬上就匯款了(證據如下),也告知對方寄件資料,剛好956日兩天我要跟攝影社到花蓮六十石山外拍金針花,背包剛好派得上用場,而且含運960元真便宜!
一般買家的任務到此為止了對吧?當然我就安心等包包寄到家啦!
沒想到惡夢就此開始--92日我在露露通看到對方的「已出貨通知」本來很開心,


結果重點在「給買家的話」↓



放大一點看
問題1:為什麼包包明明沒出貨,還要用「已出貨通知」,然後才在底下「給買家的話」通知我東西有問題啊?

一整個就是亂來!



虧我下標前還事先確認有沒有貨,下標後才告知商品有問題不能出?!我當然奇檬子不太爽,但我
956日要到六十石山的確需要後背包,算啦!也許是店家疏忽沒注意,至少對方沒寄破背包給我。反正對方表示可以換別色,於是我在「評價」留言
我有急用,所以要改同款綠色,而且我明天(也就是9/4,去花蓮的前一天)一定要收到(紅色框字)


重點放大一點看



意思就是我要改這個最右邊的綠色包↓
 

結果呢!對方這次包包寄出後,反而沒用「已出貨通知」通知我寄出單號(這是做生意的基本原則&禮貌不是嗎?),然後包包在94日就默默的寄到家裡了。



注意看喔!我收到的包是這個顏色





居然是很帥氣、但我根本沒提過的藍色!!!

問題2:我下標的明明是紫色,因店家的問題不得已才改成綠色,為什麼居然是寄藍色給我?????


這種情況下哪個買家不生氣?現在是賣家想寄什麼色就寄什麼色,買家不能挑就對了????

問題3:如果本款紫色、綠色都沒貨,為什麼拍賣網頁沒有註明?而且在評價裡直接跟我說要退款就好了嘛!幹嘛留一個「可以換別色」的選項啊??


再看一次賣家留言↓
  對方明明說可以換同款別色,所以我才換綠色(我要的是紫色,改綠色已經很委屈)



被耍得團團轉的我要求退款,不退款就走法律途徑解決,在交易本身我根本就沒有任何瑕疵,結果
一開始居然還誣賴我要的是藍色,以下是對方回覆(藍色框字)


放大一點看

上圖網址(直接連網址看得最清楚):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point?wenchiahui


賣家自訂的賣場標題明明寫黑紫綠,現在又跟我說包包只有藍綠色跟紫跟灰???啊到底是有幾種顏色啦???一直混淆視聽很奇怪耶!!!

賣家一直強調寄出的包包跟照片一模一樣,型式是沒錯啊!但是它是藍色,不是我不得已才更改的綠色!!!!問題在於顏色不對!!!!


照片從左至右不就是紫色、藍色、綠色嗎?這有很難分?


連包包的標籤上都寫藍色
 所以我不懂賣家到底在凹什麼藍綠色?
當初他自訂的賣場標題有寫這個顏色嗎?
PO一個寫著"藍綠色"包包的標籤讓我瞧瞧,要ELLE同款的喔!
 


我給對方的評價

上圖網址: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point?grayfox77777



對方給我的評價

上圖網址: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point?wenchiahui

對方寫了一堆保護它本身權益的留言我個人是覺得很有趣,誰有問題透過照片其實很好分辨,現在問題在於我們對顏色的認知不同,對方搞不清楚顏色不是我的問題,店家的照片顏色清楚的呈現一切(感謝店家賣場顏色清楚的照片),走法律途徑解決我還比較開心,因為我被賣家整得莫名其妙!!!!!


剛call 黑貓到家裡用貨到付款的方式收貨(我的電話費誰付啊?),還要等司機下午來家裡收貨(我還要去圖書館唸書耶!浪費我的時間!),下午再把出貨單據PO上來,當然我會很負責的通知對方出貨單號讓對方查詢囉!我一向很守規矩的~



還有,郵購買賣與訪問買賣有7天的猶豫期間是法律明定的,我若是現場購買還沒有7天猶豫期呢!所以你賣家本來就是要負責商品的瑕疵,不給我7天只有罪加一等,所以我不懂賣家話中的諷刺究竟是站在什麼立場?先把顏色搞清楚再說吧^^ 你遇上的我可是超級好買家呢!

對賣家而言,承認自己顏色搞錯,然後跟客戶道個歉應該很困難吧?檢討客人的態度前怎麼不想想自己又是什麼態度?跟露天檢舉我給負評又如何?(名符其實的負評)我衷心希望你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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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記:黑貓於9月7日下午5點41分來我家按門鈴,貨物已經以原包裝退回,單號51-2622-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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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追記

賣家這幾天持續在評價裡扯他對顏色的看法,這對我拿到"藍色"包完全沒有助益,事實勝於詭辯!簡單的三色,竟然也可以扯出多種顏色?!有規模的賣場都是照標籤上的顏色標,只有他老兄在自由心證亂標一通,光從網路看,我至少還對了兩個顏色!噗!

反正交易已經取消,賣家不負責任的態度讓我決定不再浪費寶貴時間,達成讓其他買家參考賣家態度的目的就夠了,這整件事錯就錯在我不應該貪小便宜,挑評價高的大賣家果然很重要!血淋淋的教訓啊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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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 攝於京都 金閣寺

上週末在江翠國中考完警察特考,接著要規劃在七月底補習班開課前的課前預習進度(
11個大科目啊~浩大的K書工程)與房間整理的工作。我房間裡有兩樣東西特別多,那便是衣服與早已蔓延出書櫃的雜七雜八工具書(攝影、日文課本、電腦、商業英文、國貿實務、物流、企劃書、餐桌禮儀,還有日文食譜、平面設計書…雪特!全學精該有多好!)與閒書,真正要用的參考書反而只能在書桌上堆疊得老高。為了騰出放課本的空間,這下我要寫信給茉莉二手書店請老闆來家裡收書才行(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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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一個半月前,連上幾乎要荒廢的MSN,想問問朋友的婚期訂在何時,好事先準備結婚禮物,把雜務盡量挪開,就算補習班有課,我也可以預先請假。沒想她告訴我,「喜宴在7/25,但我們這個星期五就要去登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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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像是一眨眼似的快速度,2008年在倏忽之間又結束了。回想今年,簡直可以用「不順」來形容山小人的處境,過去猶如一隻打不死的蟑螂的我,差一點也要冤死在這波不景氣的風暴之下。但是,無論人生有多麼坎坷,我還是堅持走得多采多姿,過去留下的遺憾太多了,我不要再愧對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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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在網誌裡提到腳背中了蜂窩性組織炎的招後,當晚便躺進急診室住了兩天。因為它屬於皮下發炎且病情來得既快又猛,昨天還能穿的鞋子第二天馬上小了2號,紅腫的情況還從原來的腳背往上蔓延,延誤治療的後果不堪設想,心裡再怎麼不願意,也得立刻躺上急診病床接受觀察治療。

星巴克歐姆雷捲餅,NT 75
墨西哥餅皮包裹歐姆雷蛋捲,內調酸甜滋味的莎莎醬。口感清爽無負擔,除了價錢昂貴,其餘倒沒太大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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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發生暴亂之前,山人曾經在天下雜誌看到過達賴喇嘛的專訪,看見達賴被迫在外流亡了那麼多年,心靈卻相反的相當怡然自得,這樣豁達寬廣的胸襟獲得多少國際領袖的感佩與支持,一個諾貝爾和平獎根本不足以說明達賴的崇高人格。單是西藏的喇嘛受到迫害,而達賴卻出面聲明請天下人千萬不要抵制奧運,因為西藏是西藏,奧運是奧運,兩碼子事不能夠混淆成一件事情看待的這件事就讓人心悅誠服。


態度決定高度,當達賴做出這樣的呼籲時,許多在國際上呼風喚雨的人在他面前頓時變得渺小萬分,即便是即將登上世界高點的中國國家主席也是相形遜色,毫無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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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就是一個不會撒嬌、也不愛撒嬌的人,只是我猜想我大概是個戲子轉世,也不需要人教,孩堤時代就懂得說些甜言蜜語哄大人,尤其是老人。也許單純為了要糖果餅乾吃的獎賞,或是想聽到「真乖」之類的讚美,抑或許只是天生善於察言觀色,所以知道在家裡不撒嬌裝乖以轉移立場對立大人們的注意力不行的關係吧?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大家一直都誤會我是個乖孩子,因為我會用撒嬌的方式讓人信以為真不起疑。所以我這幾年根本不撒嬌了,想表現出30歲人該要有的樣子,大人們就認為我的性格徹徹底底改變了。她一定是因為生病變得憤世嫉俗,一定是因為被人抹黑造謠所以受了重創,一定是這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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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Starbucks 焦糖瑪琪朵 & 紐約起司蛋糕


做完例行檢查、離開醫院後恰好是中午用餐時段。其實檢查報告的結果頗令人沮喪,但受病痛折磨也不是這一兩天的事了,No news is good news對病人而言絕對是好事,但我聽到的應該算Bad news了吧?所以想找個地方坐著先放空一陣,若是腦袋瓜還能運轉,就來思考接下來應該採取的相關步驟。既然肚子也不太餓,乾脆再到貴得離譜的星巴克嚐一次近來的最愛-紐約起司蛋糕,順便翻翻店內的雜誌以轉換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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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京都 金閣寺外露天茶座


連續兩天與某位許久不見的朋友聊到半夜兩點鐘。由於身體不佳的原因,這兩年來我似乎沒有在半夜一點鐘後才上床睡覺的紀錄,只是恰好兩人都正處於內心拉鋸戰的關鍵時刻,又恰好我們有過慘痛的、或是甜蜜的共同回憶,更恰好我們事實上是相當多話、得理不饒人卻又謹守分際的、懂得自娛娛人的人。為了這樣的朋友,我破例用兩天八小時的時間講了比兩個禮拜加起來還多的話。總算我把該說的話都說完了,證明了我的本質根本就是個長舌婦,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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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的燒肉尾牙吃得胃連續不舒服了兩天,果然人一旦有了歲數,就沒辦法同20歲時般隨心所欲的大吃大喝,對一個愛吃鬼而言真是一個悲慘的事實。還好山人的食量跟其他人相比還算小咖,當我開始覺得有飽足感的時候,其他人竟連5分飽都不到。那我有小鳥胃的朋友是怎麼回事?別人的三分飽不到耶!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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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於二月初在東京有明Big Site舉辦的文具用品展上向詢問廠商詳細說明,老闆臨時決定一月先帶山人進東莞長安看工廠作業流程做功課。哈!愛到處亂闖的個性又能再一次的獲得滿足,當然是立刻上網訂台港來回機票。


進了香港轉船至深
福永碼頭,再叫車往東莞長安,前前後後也折騰了約七八個小時,雖然行李從台北直掛福永,依然有些疲累。進飯店check in後隨老闆上超市買NB用的轉接頭。嘖嘖,似曾相識的食物包裝琳瑯滿目,也辨不清何為真貨何為贗品。回飯店後三條槓的發現插頭還是不合用,只好跑去沖澡,以明顯回收過的毛巾害怕的擦乾身體,用不知跟黑人牙膏有無關係的黑妹牙膏刷牙,再打開電視猛按遙控器,吼~轉了半天還是將節目定在浪漫滿屋,雖然我不看韓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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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對我來說, 似乎是個還不賴的一天 


那個年初結婚的大肚(月南)老弟居然要當爸爸  可愛的爸媽頓時升格要當阿公阿媽了!!  方才收信的時候, 沒想到居然收到出版社的詢問, 問我要不要接第二本書的翻譯!! 啊哈哈~~ 有錢堪賺直需賺, 聰明人當然不跟錢過不去是吧? 不過呢....大概是自己身上病痛也不少, 翻譯的第一本書--> 心臟病與高血壓頗受出版社好評, 第二本來的又是阿茲海默症  


什麼時候山人開始走醫學路線了?? ~~~~可不可以轉行啊??


無論如何, 今天真是很棒的一天 !!!   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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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終於難得的出一次門, 天氣好到想直接搭車上陽明山擎天崗....
當然我沒有這麼瘋, 尤其已經跟圖書館借的書已經超過期限一週 @@
SO, 趁著今天天氣好, 乾脆帶著照相機出門去
信義路真的挺美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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